誠遠法律新訊
第三期
發布日期:2020/3/16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財政部祭出租稅輕減措施,您知道嗎?
即將臨近報稅期間,但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影響,導致公司經營困難、稅務負擔沉重,您有這樣的困擾嗎?財政部因應本次疫情,整理下列相關紓困租稅輕減措施,您不可不知!誠遠提醒您各項措施的重點和適用條件,請不要錯過您的權益。
一、各稅減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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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目 |
措施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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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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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提醒,如因疫情影響造成營業收入減少,當年度如為虧損,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盈虧互抵要件時,該虧損可於未來10年內扣除,減少未來相關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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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4條,機關(構)、事業單位、學校、法人、團體給付其員工依規定申請防疫隔離假或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為應變處置指示而得請假期間之薪資,提供得就該給付薪資金額之200%,得自申報當年度所得稅之所得額中減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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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稅 |
視營業情況調降查定課稅 |
針對小規模營業人(係指規模狹小,交易零星,每月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新臺幣20萬元之營業人),國稅局依法視營業人實際營業情形,核實調減其查定銷售額及營業稅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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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 |
車輛停止使用期間免徵使用牌照稅 |
針對已領使用牌照的車輛,如受疫情影響不擬使用,可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後,就其停止使用期間免課徵使用牌照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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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稅 |
飯店部分樓層停止營業期間可改採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 |
觀光飯店或旅館,如受疫情影響,得就未使用樓層部分,向各地方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改按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房屋稅,降低其房屋稅負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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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稅 |
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可申請核減當期娛樂稅 |
經營方式特殊或營業規模狹小,而經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查定課徵之娛樂業者,係由地方稅捐稽徵機關按月填發繳款書。 受疫情影響無營業或營業收入降低,可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准予扣除未營業之天數或按比例核減當期之娛樂稅。 |
二、稅捐稽徵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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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 |
措施 |
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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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10條 |
對於納稅義務人、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負責人、主辦會計人員或受委任辦理申報之代理人等,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接受隔離治療、居家隔離、居家檢疫、集中隔離或集中檢疫等事由影響,無法於法定期間內完成申報繳納稅捐,由財政部主動公告延長繳納期限。 |
關於適用對象與適用稅目及其展延期限,請看以下注1:財政部新聞稿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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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捐稽徵法第26條 |
個人因所服務企業受本次疫情影響減班休息或接受隔離治療、隔離或檢疫;或營利事業因受疫情影響,營運困難,造成收入驟減,致無法於規定繳納期間內一次繳清稅捐者,即得依前開規定向該管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款,延期最長1年,分期最長可達3年。 |
財政部依稅捐稽徵法第26條規定,訂有「納稅義務人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辦法」。相關延期繳納期限或分期繳納期數之標準及申請流程、個稅捐稽徵機關申請窗口等資訊,請參看以下注2:財政部新聞稿連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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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109-03-05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公告延長109年3月至5月各類稅目申報繳納期限:https://ppt.cc/f9KL3x 注2: 109-03-06 納稅義務人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不能於規定期間內繳清稅捐,得申請延期或分期繳稅:https://ppt.cc/f38T4x (以上資訊均整理自財政部網頁:https://ppt.cc/fiyrd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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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電話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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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1801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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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1801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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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沿臻 律師 |
(02)2518011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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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羅亘 律師 |
(02)251801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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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2518011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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